河北省發改委等四部門發布《河北省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稅務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綜合執法局、稅務局,辛集市農業農村局:
現將《河北省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2023年8月22日
河北省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詳見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