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能源局公布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項目申報結果,77個項目納入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規模,總裝機容量171.4萬千瓦,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所需補貼總額已達到2020年中央新增補貼資金額度15億元。其中,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18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46個沼氣發電項目13個。詳情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根據《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發改能源〔2020〕142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各省(區、市)組織申報、審核、公示的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了統一復核、匯總排序工作。現將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項目申報結果及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則,經委托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對各省(區、市)通過審核、公示無異議的項目進行復核、匯總排序,擬將河北、山西等20個省(區、市)的77個項目納入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規模,總裝機容量171.4萬千瓦,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所需補貼總額已達到2020年中央新增補貼資金額度15億元。其中,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18個、裝機容量53萬千瓦,垃圾焚燒發電項目46個、裝機容量116.3萬千瓦,沼氣發電項目13個,裝機2.1萬千瓦,具體結果見附件。
二、按照《實施方案》有關要求,新增項目補貼額度累計達到中央補貼資金總額后,地方當年不再新核準需中央補貼的項目,企業據此合理安排項目建設時序。
三、請各省(區、市)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納入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規模項目的監督管理;組織符合2020年補貼條件但未納入今年補貼規模的項目做好后續補貼申報準備;按照《實施方案》監測要求,及時組織在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填報核準、在建、新開工項目信息。
四、請電網企業按照《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0〕5號)有關要求,做好納入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規模項目后續清單發布相關工作。
附件:2020年生物質發電中央補貼項目申報結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