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日,新修訂的固廢法即將實施。新的固廢法明確,對于以往危廢轉移過程中提前通知沿途生態環境部門等相關規定將進一步完善和調整。
近年來,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的事件仍然時有發生。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應以此次新固廢法實施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危廢轉移過程監管,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管理實效。
一是推進危廢轉移的信息化管理。信息技術持續更新,信息產業不斷發展,信息化已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特征。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險廢物轉移管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實現危險廢物轉移信息告知的信息化,優化完善區域固體廢物信息管理系統,通過系統信息通報的方式實現危險廢物轉移申請、審批的實時傳遞,改變傳統低效的紙質路徑依賴。
規范轉移工具的信息化要求,危險廢物裝運車輛應配置GPS,實現危險廢物轉移全過程定位。完善生態環境部門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危險廢物轉移定位數據的實時傳輸及沿途生態環境部門的信息共享。
積極探索危險廢物轉移電子化追溯管理,將危險廢物包裝商品化,建立起以轉移企業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為基礎的危險廢物轉移追溯制度,實現危廢轉移的源頭追溯和流向追蹤。
二是強化危廢轉移的社會化監督。要從行政監管為主,轉變為行政監管與社會監督并重的管理格局。一方面,強化危廢轉移的信息公開,從現有的將危廢轉移信息通知沿途生態環境部門為主,轉為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示通報,提高危廢轉移信息公開度。
另一方面,強化危廢運輸企業及個人主體責任。在抓好轉移聯單管理的同時,積極推進危廢轉移實際承運車輛的信息公開義務。參照危廢標簽管理的相關要求,在車廂外部公示危廢類別、主要成分、轉移數量、轉移路徑、轉出單位、受讓單位等信息,讓危廢轉移車輛成為一座移動的信息公示牌,實現危險廢物在“陽光下”轉移。
生態環境部門要暢通“12369”環保舉報熱線等舉報渠道,積極開展環境信訪有獎舉報制度。利用危廢轉移通報信息抓好涉危廢環境信訪舉報線索分析,加大案件查辦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三是凝聚危廢轉移監管的強大合力。危廢轉移跨越區域廣、涉及部門多,需要多地區、多部門的協同監管。要強化危廢轉移的運輸監管,及時將危廢轉移的相關信息通報沿途交通運輸部門,嚴查危廢轉移運輸過程中的無經營資質、超越經營資質運輸危險廢物的行為,核查運輸車輛是否按照規定線路開展危廢運輸,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
生態環境部門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于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非法轉移、傾倒、排放、處置危險廢物行為,符合移送行政拘留條件的和涉嫌環境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堅決避免有案不移。注重與公安機關的協調配合,積極爭取公安機關偵查力量及技術支持,對非法轉移、傾倒的危險廢物追根溯源,摸清非法轉移、運輸、傾倒的全鏈條,依法實施嚴懲重罰。
開展危廢跨區域轉移僅僅是一項解決地域性危廢處置缺口較大的臨時之策。各地要樹立長遠思維,加強危廢處置基礎能力建設,切實消除危廢跨區域轉移潛在的環境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