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隨著工業的發展,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危險廢物日益增多。
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逐年攀升 山東煙臺產量最多
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數據顯示,2014-2018年信息發布城市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逐年上升。2018年,200個大、中城市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達4643.0萬噸。
200個大、中城市中,工業危險廢物產生量居前10位的分別是山東煙臺、江蘇蘇州、四川攀枝花、吉林省吉林市、內蒙古赤峰、內蒙古包頭、湖南岳陽、上海市、浙江寧波以及廣西梧州。其中山東煙臺工業危險廢棄物產生量位居首位,達到260.1萬噸。
前10名城市產生的工業危險廢物總量為1437.2萬噸,占全部信息發布城市產生總量的30.9%。
危險廢棄物經營許可證數量加速增長 江蘇省頒發許可證數量最多
根據生態環境部統計數據,2008-2018年全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數量逐年增長,其中2016-2018年呈現加速增長的態勢。截至2018年底,全國各省(區、市)頒發的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共3220份。其中,江蘇省頒發許可證數量最多,共421份。
危險廢物實際收集和利用處置量隨經營許可證數量加速增長
根據生態環境部數據,2008-2018年危險廢物實際收集和利用處置量逐年增長,其中2016-2018年呈現加速增長態勢,這與危險廢棄物經營許可證數量增長態勢相吻合。
2018年,全國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經營單位核準收集和利用處置能力達到10212萬噸/年(含收集能力1201萬噸/年);2018年度實際收集和利用處置量為2697萬噸(含收集57萬噸)。
其中,利用危險廢物1911萬噸,處置醫療廢物98萬噸;采用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157萬噸,采用焚燒方式處置危險廢物181萬噸,采用水泥窯協同方式處置危險廢物101萬噸,采用其他方式處置危險廢物192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