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在選址過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現過“鄰避效應”問題,這一直是困擾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運行的難題。11月24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專門召開專題通報會,向媒體通報《關于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選址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草案稿)》]的起草背景、主要內容及重要意義。這意味著,廣東垃圾處理設施選址將有法可依。
??? “十三五”新建項目71個
??? 目前廣東居民生活垃圾日產生量達10萬噸,每年正以2%速度增長。
??? 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黃誠寬指出,目前廣東居民生活垃圾處理以填埋為主,今后要逐步向以焚燒為主、生化處理和衛生填埋為輔的格局轉變。據悉,“十三五”期間,廣東省規劃建設居民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設施項目共計71個(含“十二五”結轉項目數)。
??? “這些都面臨垃圾處理設施選址的問題,這次制定這個決定,從根本目的上講,就是起碼保障71個設施如何選址、順利選址、如期建成的問題。”黃誠寬還透露,國家規定到2020年焚燒的比例要占到50%,廣東以后逐步按8:2的比重來確定。
??? 擬建立長期生態補償機制
??? 《決定(草案稿)》有哪些亮點內容?黃誠寬說:“《決定(草案稿)》強調規劃先行,選址最重要得到老百姓的同意,在充分征求老百姓意見的基礎上,對方案進行比選選址,在比選過程當中,還要聽取專家的意見。要最大程度地兼顧社會各方面的利益,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之后取得共識,然后正式把它作為一個選址方案再公布。”
??? 值得一提的是,《決定(草案稿)》明確要建立健全長期生態補償的長效機制,兼顧和平衡各有關方面的利益。“垃圾處理設施落地在某個地方,周圍居民是為生態保護作了貢獻的,從法理上應該給他們支持和回饋,這樣也可以支撐設施的落地。” 黃誠寬介紹,比如深圳的老虎坑焚燒發電廠,對周邊的居民制定了生態補償方案,每處理一噸垃圾就有60塊錢用于周邊居民,包括周邊設施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環境設施建設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