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讓垃圾焚燒項目得以推進和落地,首先要解決居民的“心病”,讓居民隨時了解情況,有參與決策和監督項目的權利。同時,政府部門應完善相關法律政策,把“建立全過程、多層級風險防范體系”真正細化落實,才能做到杜絕違法排放和造假行為。讓“鄰避”變為“鄰利”,共享發展成果。
???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顯現,根據環保部發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16816.1萬噸,垃圾圍城現象日益嚴重。對此,垃圾處理政策頻出,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工作被提上日程。
??? 日前,住建部、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環保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其中重點提到,要加強焚燒設施選址管理;建設高標準清潔焚燒項目;針對垃圾焚燒項目最大的難題——“鄰避效應”,提出構建“鄰利型”服務設施。
??? 明確“十三五”目標
??? 不久前,發改委在《“十三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到2020年底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建成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的50%以上,并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處理監管體系。
??? 為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意見》進一步將其明確,提出將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作為維護公共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重點。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生活垃圾清潔焚燒標準和評價體系。到2020年底,全國設市城市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的50%以上,全部達到清潔焚燒標準。
??? 為保障相關項目可以按照時間節點正常推進,首先要加強規劃引導,統籌安排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布局和用地。
??? 《意見》中提出,垃圾焚燒項目用地要納入城市黃線保護范圍,規劃用途有明顯標示;嚴禁擅自占用或隨意改變用途,嚴格控制設施周邊的開發建設活動。
??? 其次,要建設高標準清潔焚燒項目。具體來看,選擇先進適用技術;推進產業園區建設;嚴控工程建設質量。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建設應滿足《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規范以及地方標準的要求;合理確定補貼費用。垃圾處理補貼費用分析按《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進行;加強飛灰污染防治。鼓勵跨區域合作,統籌生活垃圾焚燒與飛灰處置設施建設,并開展飛灰資源化利用技術的研發與應用。
??? 構建鄰利型服務設施
??? 垃圾焚燒是比垃圾填埋更為環保的一種方式。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技術具有占地較省、減量效果明顯、余熱可以利用等特點,在發達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應用,在我國也有近30年應用歷史。
??? 但是,“鄰避效應”一直是垃圾焚燒項目推進的一大阻力,一些地方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多次遭到附近居民反對。這讓部分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陷入“一建就反對、一反對就叫停”的困境。
??? 所謂“鄰避效應”是指居民或當地單位因擔心建設項目(如垃圾場、核電廠、殯儀館等鄰避設施)對身體健康、環境質量和資產價值等帶來諸多負面影響,從而激發人們的嫌惡情結,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以及采取強烈的集體反對行為。
??? 其實,目前,垃圾焚燒處理技術裝備日趨成熟,產業鏈條、骨干企業和建設運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已成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重要方式。
??? 《意見》中明確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是國際上發達國家的主要路線,也是當前我國符合國情的主要技術路線。對于垃圾焚燒的環境風險,文件提出要構建“鄰利型”服務設施。在落實環境防護距離基礎上,面向周邊居民設立共享區域,因地制宜配套綠化、體育和休閑設施,實施優惠供水、供熱、供電服務,安排群眾就近就業,將短期補償轉化為長期可持續行為,努力讓垃圾焚燒設施與居民、社區形成利益共同體。變“鄰避效應”為“鄰利效益”,實現共享發展。
??? 記者認為,如今我國的垃圾焚燒技術在環保處理方面可以達到國際標準,也有能力引入國際最先進的適用技術,所產生的有害物質極為有限,遠比“垃圾圍城”對居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指數的影響小。符合標準的垃圾焚燒項目是值得推廣和提倡的。
??? 其實,居民更擔心的并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出現政府監管不到位、執法力度不夠,會有技術不達標,設備不完善的垃圾焚燒廠鉆空子。
??? 記者認為,要讓垃圾焚燒項目得以推進和落地,首先要解決居民的“心病”,讓居民隨時了解情況,有參與決策和監督項目的權利。同時,政府部門應完善相關法律政策,把“建立全過程、多層級風險防范體系”真正細化落實,才能做到杜絕違法排放和造假行為。讓“鄰避”變為“鄰利”,共享發展成果。